駐馬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評議暫行辦法 (2013年4月26日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為保障憲法和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全面貫徹實施,進一步促進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其他機構和組織依法履行職責,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駐馬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評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評議辦法”)。 第二條 本評議辦法所稱工作評議,是指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依法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工作情況進行審議和評價的監督活動。 第三條 工作評議堅持依法辦事、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公開公正、集體行使職權的原則。 第四條 市人大常委會就以下方面的工作開展評議: (一)貫徹執行憲法、法律、法規和依法行政情況; (二)貫徹執行上級、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情況,對本級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 (三)辦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情況; (四)履行部門職責,為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服務情況; (五)市人大常委會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 (六)辦理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情況; (七) 市人大常委會或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認為應當評議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工作評議在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下,由主任會議組織實施。 (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成立工作評議領導小組,各工作機構、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及部分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為成員。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主任會議決定,成員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中指定。辦公室為工作評議的辦事機構,負責工作評議的綜合協調、方案制定、相關事務的辦理等日常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若干工作評議調查組,人員可由部分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第六條 評議調查組成員應依法履行職責,清正廉潔,保守秘密,嚴肅認真地參加評議活動;結合評議內容,學習國家法律、法規;深入調查研究,廣泛了解情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開展評議,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第七條 工作評議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計劃分批次逐年進行。 (一)由主任會議研究提出被評議單位名單,經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后,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評議單位,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二)評議內容可以是第四條規定的各個方面,也可以是其中的一個或幾個方面。 第八條 被評議單位必須自覺接受市人大常委會的評議,認真開展自查,虛心聽取意見,對評議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實事求是地報告工作。 第九條 工作評議的程序按照動員準備、評議調查、督查整改、會議評議四個步驟進行。 (一)評議調查的基本程序為: 1.向社會公布評議調查信息和對象。 2.召開被評議單位干部職工座談會、個別談話、查閱資料,了解該單位工作開展情況。 3.發放問卷調查表,征求駐駐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和縣區的意見、建議;設立意見箱,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 (二)評議整改的程序: 1.評議調查組匯總整理意見,經主任會議研究后,交被評議單位; 2.被評議單位接到交辦意見和建議后,認真及時進行整改; 3.評議調查組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4.被評議單位將整改情況在工作報告中作出回應。 (三)會議評議的程序: 1.對相關單位的工作評議列入年度相應的常委會會議議程; 2.整改結束后,評議調查組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寫出評議調查報告,被評議單位根據評議內容寫出工作報告,經主任會議審定后,于評議會議召開的5日前印發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 3.被評議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會議報告工作; 4.評議調查組報告被評議單位調查情況; 5.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 6.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被評議單位的工作進行評議表決; 7.宣布表決結果。 第十條 評議結果的處理 (一)常委會的評議意見,以書面形式交被評議單位研究處理。 (二)通過評議的被評議單位,在一個月內向市人大常委會書面報告評議意見落實情況。 未通過評議的被評議單位,責成其進行整改,并列為下一年度評議對象;被評議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向市人大常委會報送整改方案。 對再次評議后仍未通過的單位,可以依法提出質詢案或者進行特定問題調查。 (三)根據評議結果,分別由各評議調查組負責對被評議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及時了解情況,督促落實。 (四)常委會的評議意見和評議結果,對本行政區域內不屬于本級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國家行政機關以及具有社會管理職能的其他組織,同時送交其上級主管單位。 第十一條 市人大常委會對被評議單位的評議意見、評議結果以及被評議單位對評議意見研究處理等情況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本評議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