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 判
【審判工作概況】 2010年,全市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加強隊伍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32824件,審執結30725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類案件4144件,審執結3819件。(王東風)
【刑事審判】 2010年,全市法院系統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共受理一審刑事案件2879件,審結2729件,判處罪犯3302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499人。扎實開展“打黑除惡”、“掃黃打非”、打擊“兩搶一盜”專項斗爭,加強大案要案的審理,如馬萬黨強奸、搶劫、盜竊、搶奪案,從案件受理到當庭宣判僅用12天時間,一審判處馬萬黨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嚴厲懲處嚴重經濟犯罪和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推進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準確把握寬嚴尺度,對罪行較輕、確有悔罪表現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對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罪犯依法進行減刑、假釋;加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加強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進一步在審判組織、審判方式和法律適用等方面體現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特殊、優先保護,注重對未成年犯的教育和挽救;選派優秀法官擔任法制副校長,以案講法,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王東風)
【民事審判】 2010年,全市法院系統積極調處民事糾紛,促進社會和諧。共受理一審民事案件14931件,審結13853件,涉案標的額近5億元。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重視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糾紛,一審民事案件調解和撤訴率73.69%。重視涉及民生案件的審理,著力化解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難點問題。依法保護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積極穩妥地審理醫療、住房、人身損害、財產權屬等案件4501件;開展“保護兒童婦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專項活動,積極穩妥地審理婚姻、撫養、權益保障等案件3020件;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月”活動,審結此類案件102件,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和調動農民工參與城鄉建設發展的積極性。審結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112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貫徹平等保護和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依法審理各類合同糾紛案件5041件,知識產權案件31件,維護公平交易和有序競爭。審理涉軍案件33件,堅持開展訴內維權、訴外服務、雙擁共建,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王東風)
【行政審判】 2010年,全市法院系統加強行政審判,推動依法行政。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1103件,審結1078件,49.6%的案件通過協調方式予以解決。依法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3195件。建立行政案件司法審查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通報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對重大項目建設引發的征地、拆遷行政案件,加大協調力度,建議行政機關完善具體行政行為,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確保重點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王東風)
【執行工作】 2010年,全市法院系統健全執行機制,保障權益實現。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7013件,執結6448件,執結標的金額3.5億元。全市法院建立了立案、審判、執行相互協調、相互銜接的工作機制,采取訴訟保全歸口管理、立案風險提示、訴訟調解全程運用等措施,夯實執行基礎。探索實施執行快速反應、分權制衡、公開曝光、財產調查以及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和投資融資活動等方法,保障執行實效。扎實開展“爭創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活動,市中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授予“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王東風)
【服務經濟工作大局】 2010年,全市法院系統全面落實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找準審判工作服務大局的切入點。結合法院工作實際,及時調研,全市法院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為全市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的意見》等指導性工作文件16件。扎實開展“千企萬戶”大走訪活動,倡導推動法官進村莊、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軍營,深入研究因經濟利益關系調整和民生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糾紛的法律應對問題,妥善處理進入司法程序的各種新類型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農藥、假化肥、假種子等坑農害農行為,維護農村市場經濟秩序。認真總結涉農案件審判經驗,重視發揮鄉村善良風俗習慣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積極作用,為農村改革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王東風)
【司法為民舉措】 2010年,全市法院不斷鞏固、深化、創新司法為民舉措,進一步便民、利民、惠民。一是完善窗口建設,拓展為民途徑。市中院建成了各項設施齊全的標準化立案信訪大廳, 設立導訴臺,推行“一站式”服務。為增強干警為民意識,由機關中層干部在立案信訪窗口輪流值班,開展信訪接待、訴訟指導、申訴復查和咨詢服務。全市法院在開展立案信訪窗口文明創建活動中,逐步完善了案件受理、查詢、導訴、判后答疑等八項基本功能。同時,開辟綠色通道,優先辦理追索勞動報酬、撫(扶)養費、贍養費和老弱病殘孕、農民工等特殊群體起訴的案件;設立特殊群體審判庭,方便殘障當事人參加訴訟。普遍推行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將可能出現的訴訟、執行風險在立案前予以告知,讓當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大力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全市法院深入企業、鄉村、社區巡回辦案、就地辦案8597件,方便了群眾訴訟,減輕了群眾負擔。二是加大救助力度,體現人文關懷。把開展司法救助作為踐行司法為民、惠濟民生的一件實事來抓,積極拓寬救助渠道,進一步擴大弱勢群體司法救助范圍,最大限度地維護好、實現好他們的合法權益。全市法院共為531起案件的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用259萬元,讓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為96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依法保障經濟困難、身體殘疾的被告人行使各項訴訟權利;設立特困當事人救助基金和執行救助基金,對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給予及時救助。三是強化責任意識,做好信訪工作。以“案結事了、群眾滿意”為目標,切實解決信訪群眾反映的問題和實際困難。健全完善大立案、大信訪工作格局,完善上訪老戶甄別、信訪案件源頭治理以及涉訴信訪工作協調機制。市中院制定實施了《重大案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實施方案》,對36起存在社會穩定風險的案件進行風險評級和防控,避免13起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涉訴信訪案件數量同比下降25%。市中院被評為“全省社會矛盾化解先進單位”。 (王東風)
【司法公正舉措】 2010年,全市法院緊緊圍繞司法公正,大力推進審判公開,強化審判管理,積極推進工作機制創新。
一、推進審判公開,以公開促公正。制定出臺了《關于公民旁聽公開審判案件的規定》,公民持有效身份證件,可以便利地旁聽案件審判。試行庭審網絡視頻直播,讓審判的過程公開;實行裁判文書上網,讓審判的結果公開。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全面推行量刑規范化工作,增強量刑過程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使量刑的全過程在陽光下進行。認真貫徹實施《關于加強執行公開和規范執行行為的規定》,確保執行工作公開、公正、高效地進行。全面推行司法鑒定、評估、拍賣業務統一對外委托的工作機制,嚴格按照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通過搖號方式隨機選擇中介機構,從制度上杜絕暗箱操作,防止人情關系的侵擾。為加強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和溝通,全市法院堅持定期舉行“法院開放日”活動,讓人民群眾近距離了解法院和法官,對法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全年舉行開放日活動5次,參觀公眾達3600余人次。
二、強化審判管理,提升司法績效。修訂完善審委會工作規則,強化審委會的管理、監督、指導功能。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將所有案件納入流程管理,嚴格落實審限制度,確保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審結,提高審判工作效率。規范裁判文書制作,開展優秀文書評比活動,提高裁判文書論理水平。完善審判績效考評制度,并將結果與評先評優、晉級晉職掛鉤。通過加強管理,審判工作呈現出結案率上升,二審改判和發回重審率下降的良好態勢。
三、推進機制創新,規范司法行為。選取部分縣(區)作為試點,對庭審全過程實行同步錄音錄像,并將視頻資料存案備查。為認真查找影響審判工作規范管理的制度、機制因素,全市法院深入開展“制度創新年活動”,市中院開展了7次專項調研,研究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修訂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全年,新訂、修訂涵蓋審判管理、隊伍管理、司法政務管理的規章制度60余項,部分創新型制度和做法得到上級領導機關的肯定。 (王東風)
【自身建設】 2010年,全市法院堅持抓班子帶隊伍、抓培訓提能力、抓制度促廉政、抓基礎促發展,在法院自身建設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設,樹立正確執法理念。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和“雙整”集中活動,引導全體干警提高服務大局、為民司法的意識、水平與能力。繼續開展“假如我是一名當事人”大討論,引導干警換位思考,重點解決對人民群眾的感情認同問題。堅持以黨建帶隊建,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增強干警的榮譽感。深入推進法院文化建設,培育干警的認同感、歸屬感,在提高隊伍凝聚力、戰斗力上下功夫。市中院被評為“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二是抓好司法能力建設,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加強學習型法院建設,啟動“爭創學習型部門、爭當學習型法官”活動,通過組織開展觀摩庭、調解能手、辦案標兵、優秀審判長評比,文書展評、優秀調研文章和優秀案例評比,以及法警比武、書記員記錄比賽等,全面提高隊伍業務素質。與鄭州大學法學院共建研究生實習基地,合作培養復合型人才。定期組織審判一線法官召開審判實務理論研討,圍繞法律適用、庭審駕馭、裁判文書制作等編撰調研叢書,提高法官的司法素養。三是抓好司法作風建設,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結合“糾正執法問題、促進公正執法”專題教育活動開展,建立每周定時警示教育制度。在每個業務部門配備兼職監察員,加強對審判、執行工作的監督。嚴格落實最高法院“五個嚴禁”和省法院“十條禁令”,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全年共查處5件6人。四是抓好基層基礎建設,加快整體發展步伐。健全基層審判監督指導機制,完善基層法院審判績效考評體系。堅持做好市中院班子成員聯系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把為基層解決實際問題作為重要任務,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努力解決基層法院普遍存在的法官斷層、基層法庭建設資金保障困難等問題。為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一線窗口作用,積極推進標準化人民法庭建設,深入開展爭創“三優人民法庭”活動,進一步完善符合農村基層實際、貼近基層群眾的人民法庭工作機制,努力實現矛盾化解在一線,維護穩定在基層。(王東風)
【強化內外監督】 2010年,全市法院實行內外監督相結合,在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上下功夫,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一是自覺接受人大及社會各界監督。市二屆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后,市中院專題研究部署貫徹會議精神,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切實改進工作。認真抓好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刑事審判工作專項審議意見的落實,并從規范程序、創新機制、強化宣傳等方面加以整改。在全市開展庭審觀摩評議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觀摩,當場點評,聽取意見和建議。加強對書面意見和建議的辦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反饋。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聯絡,堅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送《審判要況》,主動通報工作,反饋整改措施。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抓好各類抗訴案件的審理工作,認真研究檢察建議,及時糾正案件審判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通過建立外網新聞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公開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審理情況,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二是不斷加強內部監督。注重發揮審委會、院長、庭長的監督職能作用,強化對合議庭和獨任法官的監督管理。市中院認真履行審判監督職責,通過二審和再審程序,依法糾正確有錯誤的裁判,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全年共審結各類二審案件2079件,其中,改判和發回重審427件;審結當事人申請再審案件126件,其中,改判和發回重審32件。扎實開展“案件大評查”活動,將1105件案件納入重點評查范圍,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分別給予責任人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誡勉談話,增強對案件質量監督的效果。(王東風)